关于方言保护的一些想法
文/高志晏
“存古”没什么大不了的
方言传承不要去吹嘘存古、有文化; 所有人类语言都不是一夜之间产生的,都从古代来,都一定程度上存古。假使某个方言完全不存古,是不是就没存在的必要?
媒体也好,个人也罢,一提到方言,就是存古,有文化,活化石。这个本身应该说反映了社会态度的积极转变,早年间的一些讨论往往把方言跟“土”、“俗”联系起来讲。这也不完全是推普的产物,古代把通用语称为“雅言”,那么言下之意就是非通用语是不雅的,是俗的。现在大家能够注意到方言的“雅”,应该说是一个进步。
然而,为什么一定要是继承古代汉语才叫“雅”?为什么非要从存古方面来讨论?我觉得可能还是跟“尚古”的风气有关,孔子讲: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凡是古的,就是好的,这种思潮绵延千年,以致康有为搞变法,还要从孔子那儿找依据,史称“托古改制”。“尚古”等于说把“古”和“好”画了等号,所以,一旦方言有古语成分,方言立马就雅了。进而,根据各个方言继承古语的多少,一条鄙视链就产生了。
新文化运动时期对古代文化有过深入彻底的批判,甚至到了全盘否定的地步。全盘否定可能太过了,但是一分为二还是需要的。古的东西,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有适用于当今的,有不适用的。我们不能一看到古人的东西就膝盖发软,按照孔子的那个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社会还怎么进步?
最后回到方言上来,从存古方面来夸方言,不是不可以,但是请说清楚为什么某个古音、古词比现在的读音、词汇要雅。把存古和雅直接画等号是一种思维惯性,也是一种思维惰性。没有可取之处。
不可将中国方言与欧洲语言对举
一些人喜欢讲,中国方言之间的差别相当于欧洲各个语言的差距。这个说法是可以从学术方面探讨的。但探讨之前,先要定义好什么叫“差别”。这个差别可以从语音、词汇、句法等领域来定义。我希望能够看到真正从学术角度来探讨的文章,而不是一厢情愿的自说自话。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我们的方言与欧洲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地语言的不同点集中体现在文化上。法,意,西 的文化(包括文学,艺术,绘画)都具有相当水平。而方言创作的文学作品少之又少,方言文艺作品只局限在乡间小调和地方戏剧。自古以来,方言区的主流文化人基本是用共同语搞创作的。集中表现在方言区“文化人”不会方言正字,且古来如此。这种情况与阿拉伯世界的叙利亚,黎巴嫩什么的差不多。那里也是平时说话用当地阿拉伯方言,文艺作品用 现代标准阿拉伯语。 粤语因为有香港的电影电视,正字搞得不错,大概相当于阿拉伯世界的埃及,但和法,意,西这样的语言还差得远。
方言消亡是不是历史必然
一些人认为弱势地区方言走向消亡是“历史的必然”,这些人一不懂历史,二不懂什么是“必然”,只学了个半吊子的达尔文主义,就觉得样样事情都是适者生存; 社会达尔文主义是有道德问题的,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应该要去帮助关怀,而不是让他们自生自灭; 对于弱势地区的语言,也是这样。
对于方言传承和保护,不能等,不能有依赖思维。“资源有限,要优先保护某方言“,这种论调就是“等、靠”思维。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个人资源和精力有限,但我们个人只要注意传承好我们自己的方言就行了,没有谁会要求我们个人去传承其他地区的方言。我们自己行动起来,教孩子说我们自己方言,这个资源和精力有什么关系?故而,“优先保护某方言”这种论调,是针对政府和专家学者说的,也就是等着哪个政府部门拨款,等着专家学者研究。政府和专家当然资源和精力有限,要有重点。但是,方言的保护和传承在于个人,在于社会,我们自己行动起来,教孩子说方言,这跟政府、专家没有关系。
在方言传承方面,政府和专家的作用是营造有利的社会大环境,反映在公共政策领域,特别是教育和宣传部门,近几年公共政策应该是逐步朝着有利方言生存的方向发展的,但是还不够。
我个人是搞语言学的,谈不上专家,但是也搞了十几年了。我认为,语言传承方面的专家不应该是“语言学家”或“方言学家”,而应该是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媒体一天到晚采访语言学家,而且尽是搞历时分析的音韵学家,也难怪说来说去的论调都是“存古”。
去问一问搞教育的,搞心理的,搞认知的,搞经济的,他们会告诉你方言对人的发展,对社会和谐,对经济发展有多重要。网上很多喷子喜欢谈方言的社会属性,我涉猎有限,还没见到能说在点子上的。
总而言之,不等不靠,从我做起,是最基本的要求。各级政府在舆论上支持一下,我觉得就够了。